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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需冷静 动手成本高——宝坻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4-10-10 10:03:47 打印 字号: | |

顾某:“小区里来来往往那么多人,陈某他骑电动车速度那么快、离人那么近,我不教训教训他,他不长记性,以后撞到老人小孩怎么办!”

陈某:“谁规定小区里电动车车速多少啊,我电动车都有限速的,能骑多快!再说,有话好好说,干嘛非得动手啊!给我人也打坏了、手机也摔了,必须赔我!”

近日,宝坻区法院史各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4日晚20时许,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小区内行驶,经过顾某身边时,顾某认为陈某从其身边经过时吓到了自己,二人因此发生争执,随即由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结果造成陈某身体受伤、手机被摔坏。随后陈某被及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住院治疗三日。公安机关对顾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拘留的行政处罚。陈某出院后,与顾某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一纸诉状诉至宝坻法院史各庄法庭,要求顾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等住院治疗费用及手机损失。

【调解过程】

在收到起诉状后,承办法官随即与当事人分别进行沟通,充分了解了案件事实,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明确,随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初,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鉴于此情形,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对二人释法理、讲情理,分析各自过错;紧接着又以“面对面”方式,对双方进行劝和,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顾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原告陈某也作出相应让步。最终双方同意调解,并就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由顾某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00元。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没有仓促结案,而是督促被告顾某当庭履行,本案至此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本案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解开了当事人心中的“气疙瘩”,使原告及时获得赔偿。本案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的又一成功实践,是发挥好法院定纷止争功能的又一生动案例。

 

宝小法提醒你

打架成本高,动手请三思

打输了去住院,打赢了被拘留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