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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召开“庭所共建”联调联动工作推进会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4-09-12 10:20:38 打印 字号: | |

9月11日下午,宝坻法院与司法局共同召开“庭所共建”联调联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整合人民法庭和司法所的资源力量,强化法庭诉讼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努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纠纷联调的工作合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洪民主持会议,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强,各人民法庭负责人、街镇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国强同志宣读了《宝坻区人民法院 宝坻区司法局关于建立人民法庭和司法所联调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

人民法庭负责人代表、司法所负责人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夯实共建根基。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汇聚多元解纷力量,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从“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协同作战”转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机制,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等工作,确保辖区矛盾纠纷“预防在萌芽、化解在初始”。

二是优化服务体系,回应群众需求。人民法庭、司法所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要始终把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放在第一位。人民法庭要不断创新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全域的高效便捷诉讼服务网络。同时,司法所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统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参与人民法庭委派、委托调解工作,协助人民法庭开展送达、纠纷化解等工作。

三是推进多元共治,服务基层治理。在党委坚强领导下,人民法庭、司法所与派出所、街镇、人民调解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积极构建“多位一体”的社会治理联调联动体系。以“体检+问诊”相结合的方式,人民法庭、司法所联合派出所、街镇等职能单位,主动分析辖区各村社、重点企业的涉诉纠纷,针对性开展涉诉法治体检,主动作为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是做实指导调解,深化普法宣传。人民法庭要主动作为,与辖区司法所积极配合,做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管理与指导调解工作。同时“引进来”,邀请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做细做实诉前调解工作,共同提升诉前调解质效结合全区“十个一百进乡村”系列活动,人民法庭、司法所积极“走出去”,进社区、街镇、村庄、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从源头上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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