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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很短,但足够我们调解结案了……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4-03-21 13:48:25 打印 字号: | |

小案件

大民生

如何让群众更无忧

让解纷更便捷

宝坻法院从未停下多元高效解纷的脚步

 

近日,宝坻法院民一庭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被告当庭履行全部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岳某某受雇于张某某从事室内装修,受张某某指派负责拆砸房屋内墙并获得报酬。2022年11月,岳某某在砸墙过程中,因脚踩的脚手架突然断裂,从3米高的脚手架上坠落倒地,致多处骨折并伴软组织损伤。岳某某被送医院住院治疗10天,这期间因伤不能工作造成误工损失,多次找张某某协商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向宝坻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本院就岳某某因伤造成的医疗、误工等损失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岳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双方就岳某某损失10000余元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事情到这儿并没有结束,近日,岳某某再次提起诉讼,申请就其伤情情况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要求张某某对其二次手术费用及伤残进行赔偿。张某某认为岳某某的诉请不合理,产生强烈抵触心理,双方对抗情绪一度严重。

“审判工作多干一点儿、干细一点儿,执行工作就有可能简便一点儿,全院工作就更好开展一点儿。”本着这样的想法,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并未简单地通过庭审流程一判了之,而是积极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心用情悉心调解。为了防止调而不解情况的发生,真正能够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二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全部赔偿款,同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一并得到解决。仅在立案后一日内,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便一次性解决完毕。

群众案件无小事,处处留心皆民生。宝坻法院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涉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在案件实质性化解上下功夫,力促生效法律文书当庭履行,努力为司法工作注入温情力量,把为民服务观念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以公正司法书写人民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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