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请问是执行局刘法官吗?我这里是派出所……
周日,宝坻法院执行局刘法官刚吃过午饭,忽然接到陌生人的电话,原来是某派出所民警打来的。这天,邓某打电话报警,称其家中办丧事的时候有人捣乱,派出所出警后经过调查了解到,“捣乱”的胡某是宝坻法院一件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邓某正是被执行人,而邓某已经逃避执行长达三年。办案民警将双方控制在派出所,随即拨通了执行法官的电话。
听了民警的介绍,刘法官想起了案件的原委。
原告胡某与被告邓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决被告邓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全部借款。然而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以后,邓某从此人间“蒸发”,再也没有下落。
胡某申请执行后,经依法送达相关手续,被执行人邓某始终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到邓某住所等地查找,都没有发现邓某的踪迹,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穷尽所有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刘法官立即赶往执行局协调车辆与人员前往派出所,经过身份核实,正是本案的被执行人邓某,遂当场向其释明了本案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并且告知其在接到法院的传票、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后应当及时到庭申报自己的财产等义务,在经过一番释法明理以后,邓某对自己没有去法院申报财产并及时履行义务的行为表示悔改,同时讲明自己的情况,想积极履行本案义务。同时,法官和民警一起对申请执行人胡某的做法提出批评,指出邓某家中办丧事到其家里闹事也是不妥当的做法。胡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道歉。
在法官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了一部分,胡某拿着钱激动地说:“这个钱我等了好久了,全靠你们一直坚持、不放弃的敬业精神,真的感谢法院和公安,感谢你们!”
切实解决执行难,依靠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有关单位、部门、社会各界的配合与支持,司法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是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劲动力。宝坻法院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依托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为高效率的兑现已生效法律文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凝聚整体合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