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典故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邻里和睦谦让的传统美德,现如今,和谐的邻里关系依然意义重大。近日,宝坻法院大口屯法庭妥善化解了这样一起相邻权纠纷。
张某某和高某某同住一个胡同,共有三户人家,该胡同是一个死胡同,张某某家在最里面,高某某家在中间,所以张某某一家人日常出行必经高某某家门口,不过由于高某某在胡同公共道路上摆放自家物品,并占用了公共道路两旁的空地用来种树,给张某某一家人的出行带来不便。两家人为此事协商了多次,又经村委会调解、派出所调查,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于是,张某某将高某某诉至法院,请求高某某排除妨碍,恢复道路原状。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邀请村委会和镇司法所负责人一同前往现场勘验检查,共同劝说高某某将自己物品挪走,为邻里行方便,承办法官又从法律的角度为双方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中的法律关系。最终,在联动调解下,高某某主动将道路上的物品清理达到不影响通行的效果,并将道路两旁的树枝进行修剪以确保道路干净卫生,张某某也向法庭申请撤诉,至此这起邻里纠纷顺利化解。
宝坻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群众,脚踩乡村地头、走进百姓心头、了解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纠纷,为基层治理法治化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