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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作者:宝坻法院  发布时间:2021-04-01 10:43:49 打印 字号: | |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主办单位联系方式公开时间立案时间公开方式备注
1李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72021.022019.6.27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12.4宣判,2021.02.19生效
2周孟东,张建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82020.092019.6.27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9.23宣判,已生效
3张绍洲,陈立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826131582020.112019.10.11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11.27宣判,上诉
4刘宝良、张姚、刘玉会、张春元、周会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82020.032019.10.15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1.3.12开庭
5杨震、张斌、孙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826131582020年12月2019.10.29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年12月16日宣判,已生效
6天津市宏洋科技有限公司、韩荣敏、杨宝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826131582020.112019.12.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11.27宣判,已生效
7杜学颖、宋艳坤、刘云亮、王建丰、任宝祥、刘凤平、邵桂英、马贺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82020.122020.3.2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12.31宣判,已生效
8王金平、郭秀平、王东旭、李秀霞、卢鹏宇、陈丽艳、蔡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826131532020年10月2020.3.26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10.21宣判,已生效
9胡海燕、吴树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82020.092020.6.30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9.23宣判,上诉,
二审维持,已生效
10刘凯、杨春路、陈国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72021年2月2020.10.1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1.1.22宣判,已生效
11李英杰、张晓辉、秦继良、杨玉梅、尹秀婷、李志会、白凤娟、白秀芝、赵春秋、邳宝银、尹作军、黄爱娇、张迎春、张春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72020年11月2020.11.30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未开庭
12李庆忠、孙建新、李振亭、闫桂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826131582020年12月2020.12.2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未开庭(曾预定的2020.12.30第一次开庭被取消)
13郎海艳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292626772021年2月2020.12.11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1.2.9宣判,已生效
14马淑颖集资诈骗宝坻区人民法院刑庭
826131582020年10月2019.9.6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外网2020.10.23宣判,已生效
注:公开时间为案件流程的最近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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