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全国新冠肺炎出现多点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原、被告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法院网上开庭审理本案?”
在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后,宝坻法院利用“云庭审”系统集中审理了涉及河北省、辽宁省、江西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多地当事人的多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2017年,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经鉴定,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伤残程度属于4级伤残。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张某曾向辽宁省、江西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多地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在后续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时,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张某的法定代理人李某某便委托河北省某律师事务所向本院提起诉讼。
鉴于近期全国疫情传播形势,为落实防控要求,避免交叉感染,方便当事人诉讼,宝坻法院决定利用“云庭审”系统来审理此系列案件,确保疫情期间诉讼不打烊、开庭不延迟。
庭审中,承办法官准确把握庭审节奏,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均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细致、有条不紊,受到了诉讼参与人的一致好评,且有部分案件已达成了初步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