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谢您百忙之中到外地为我们调解纠纷,欠款我们已经收到了,我们实在不知道如何表达谢意,今天特意到法庭送一面锦旗,谢谢您”。法官与当事人送接锦旗的画面近日定格在了宝坻区人民法院史各庄法庭。
要想了解事情的原委,还要从今年4月7日说起,天津某租赁公司与江西宜兴某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基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为地基公司承包的宝坻区某路桥工程提供建筑工地所用吊车,租赁结束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费用,便拒绝支付剩余款项126733元,租赁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地基公司告上了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仔细阅卷,发现了事情的端倪,欠款的证据虽然存有瑕疵,但欠款的事实是肯定的,于是多次电话联系外地的被告进行证据交换及答辩调解等事宜,但被告屡次以不方便来津为由不予配合。怎么办?是走开庭程序,还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继续协商调处?经过细致分析研判,承办法官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认为到被告所在地江苏宜兴市调处纠纷效果可能更好。法官来了,以最大的诚意和解决问题的耐心,与当事人展开了沟通和协调,释法明理、苦口婆心。当事人和解了,基于法官的公正,碍于法官的辛苦,双方协商给付了欠款。
事后,承办法官这样说:案件虽小,矛盾也不大,但关键是如何把事情解决到底,千里之外去调解这么个小案子,有人会觉得不值,但千万不要忘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啊!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就是我们做法官的乐趣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