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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方家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纠纷
作者: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12 09:01: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方家庄法庭妥善审理一件身体权纠纷案件,法官凭借耐心细致、条理清晰的释法说理,成功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意向并履行完毕。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系同事关系,2019年10月16日,二人在办公室内因私人物品的摆放问题发生争吵,并激化为互殴事件,双方身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二人也因此分别被行政拘留3天。

2019年11月14日,原告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3292.8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了案情,分析双方可能因沟通不畅,存在抵触情绪。承办法官首先帮助双方理清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再一边耐心细致地讲道理,一边条理清晰地讲法理,帮助消除双方的抵触情绪。终于,张某主动表示,的确是自己先动手打人,但自己也受了伤,提出双方都有责任。找到突破口后,法官及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接受。最终,双方的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折抵后,由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陈某7700元,并当庭给付完毕。

 

 
责任编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