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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冬行动,照亮民生路
作者: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02 09:02:51 打印 字号: | |

寒潮伴随着大风呼啸而至,冰冷的黑夜显得更加漫长,2019年的严冬就这样开始了。

地点:宝坻法院执行局

时间:11月25日下午6点

窗外已漆黑一片,忙碌了一天的执行法官们十分疲倦,他们小憩了一会儿,便裹紧厚厚的外套,披着星光,踏着落叶出发了。

警灯在黑暗中闪烁着,宝坻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帷幕悄然拉开。

案例一:被执行人耿某被拦在电梯口……

2017年5月,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耿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王某某随王某生活,耿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但是耿某仅支付了两个月,便不再履行。此后一年多,耿某一直未给付抚养费,王某便向宝坻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审理,宝坻法院依法判决耿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而耿某依然无动于衷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了耿某,并向其讲明了拒不履行的后果,耿某当即承诺会在3日内交纳执行款,但随后就玩起了“失踪”。2019年11月25日夜,执行法官在耿某住处电梯口拦住了他,并将其带回执行局。看到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的拘留决定书后,耿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联系亲友送来了执行款5000余元。

案例二:被执行人苏某被堵在家中……

这是一件因运输合同纠纷而引发的执行案件。2013年至2015年期间,李某多次为某搅拌站运输混凝土,累计运输费50000元,而搅拌站的法定代理人苏某却一直推脱,不给付运输费。多次催要无果后,李某将苏某诉至宝坻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苏某自2019年8月起,每月底前给付李某运输费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随后苏某又开始耍赖,不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阶段更是对法院的传唤置之不理。11月25日夜,看到在家门口闪烁的警灯,苏某终于意识到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严重,“躲”和“藏”的游戏可别与法官玩儿,到时候丧失的不仅有名誉,还有可能是自由!便“乖乖”缴纳了执行款。

在这个普通的冬夜,执行法官们冒着严寒,拖着疲惫,负重前行,逐一打破了“老赖”们试图侥幸逃避法律责任的“美梦”,为申请人送上暖心的“炭火”,用行动照亮民生之路,也让司法有了温度……

 

 

 
责任编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