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法院方家庄法庭通过对原、被告进行深入的辨法析理工作,庭前调解了一起借用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承办法官及其他法庭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如约完成了给付。
2015年3月,王某将家里闲置的一套饲料加工混合设备及一台木工刨床借给亲戚许某和许某某,但是两家关系因其他事情变得恶化,王某便欲将上述设备收回,但许某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2019年3月13日,王某来到宝坻法院起诉,要求许某、许某某返还上述设备并支付借用期间的折旧费5000元。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以及该案将来执行的难度系数,多次与原告王某、被告许某、许某某分别进行交谈,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力求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以平和的方式解决矛盾。最终,在该案开庭前一天,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二被告将在其处的饲料加工混合设备一套及木工刨床一台返还给王某,王某则放弃要求二被告支付设备折旧费5000元的诉讼请求。签订调解协议的当天,在承办法官及其他法庭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王某顺利将饲料加工混合设备及木工刨床从许某家中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