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法院方家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调和了双方的矛盾,又督促了案件的执行。
2017年被告于某以承包土地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于某某借款20000元,于某虽然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剩余款项却一直未能偿还。后于某某向宝坻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1月1日,方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和双方的矛盾焦点后,承办法官注重温情感化,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某于2018年11月2日前偿还原告于某某借款7000元。为督促案件执行,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了如不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次日,被告于某信守承诺,如期偿还了原告于某某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