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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化干戈促调解
被害人之子送锦旗赞公正司法
  发布时间:2016-05-16 10:16: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宝坻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并妥善化解附民部分的矛盾,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督促被告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结案后,被害人之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锦旗送到法院,赞扬承办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2015年8月,被告人蒋某某因驾驶不当,将正在非机动车道清洁路面的被害人张某某撞伤,蒋某某当场下车查看并及时报警,但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蒋某某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张某某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之子陈振文要求蒋某某进行民事赔偿,但经交警部门及公诉机关的调解,双方始终未能就赔偿数额及标准达成一致意见,陈振文还一度对公检法部门产生误解,矛盾进一步激化。

  本案经公诉至法院后,陈振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宝坻法院当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承办法官发现矛盾焦点在于肇事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而保险赔付金额离陈振文的要求相差20余万元,这笔钱都需要蒋某某个人承担,一时难以承受,致使调解停滞,矛盾激化。在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蒋某某释法明理,阐明案件利害关系,一方面疏导陈振文的悲愤情绪,引导他直面问题,理性解决纠纷。经法官多次沟通引导,陈振文最终放下情绪,提出新的调解意见,蒋某某也充分认识到了自身罪行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的伤害,自愿与对方达成附民调解协议并主动认罪领罚。案结事了后,陈振文一改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误解,赞扬法官能够一心为民,秉公办案,是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宝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