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法院依法妥善审结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过释法析理,促成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
被害人邓某系社会闲散人员,曾受刑事处罚十余次,长期与被告人王某之妻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7月25日中午,王某发现其妻与邓某在家中欲行不轨,遂将邓某拉扯到院内,用壁纸刀、铁管等物对邓某实施殴打,致邓某当场死亡,之后王某到公安机关自首。本案经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害人之父亦作为被害人的唯一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付经济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十分激化,且王某夫妇均系边缘智力,家境困难,民事部分处理难度较大。为根本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先后数次前往双方家中了解情况,并向当事人及其亲属释法明理、疏解情绪,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附民原告也对被告表示了谅解。考虑到邓父年逾八旬,行动不便,庭领导与承办法官还到其家中履行送达手续并及时交付了赔偿款项,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宝坻法院在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的同时,针对当事人矛盾尖锐,被害人民事权益难以保障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促进案件民事部分和解并督促履行,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去年,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8件,调解71件,调解率80.68%,兑现被害人经济损失4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