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
  发布时间:2016-01-28 08:59:02 打印 字号: | |

—— 2016年1月14日在天津市宝坻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宝坻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邢小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平安宝坻、法治宝坻、美丽宝坻提供了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

一、全面加强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法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根本出发点。一年来,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8114件,审(执)结16799件,均列全市基层法院第2位,同比分别上升38.29%和36.12%,案件数量和增长幅度均创历史新高,司法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614件,审结606件,判处被告人873人,其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97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理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54件,判处被告人79人;审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30件,判处被告人232人;审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枪涉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案件128件,判处被告人239人,有效净化社会空气,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贪腐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理贪腐犯罪案件6件,判处被告人17人,切实把全区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理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危险驾驶等情节轻微犯罪案件262件,对75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认真落实圆桌审判、卷宗封存、回访帮教等措施,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件,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4人,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护。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为2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通知4名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作证;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8件,调解71件,调解率80.68%,兑现被害人经济损失497万元。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全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276件,审结10551件,同比分别上升32.46%和34.60%。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4100件,通过调解当事人主动撤诉2667件,案件调撤率达64.14%。妥善化解涉及城市建设、拆迁改造、招商引资、股东权益等领域的纠纷392件,依法审理了东方广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撤销拆迁协议等大要案件,助力全区产业布局顺利实施。公正审理买卖、保险、金融借款、加工承揽等案件4936件,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经营氛围。依法调处离婚、赡养、继承以及邻里纠纷1138件,调处物业服务、供用水电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1619件,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等案件1843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进百姓福祉。妥善审理农业承包合同、土地补偿费、宅基地纠纷等“三农”案件26件,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6件,审结95件。去年5月份以来,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此后审理的79件行政案件中,有72件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91.14%。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判处29件案件的行政机关败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1件,着力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强化释法明理和行政协调工作,促进矛盾实质性解决,有9件案件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占全部案件的9.47%。

(四)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依法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诚信体系。重大案件稳步推进,王维祥涉黑案件的财产刑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法对部分涉案土地、车辆进行了拍卖,标的额达3.19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适时组织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用好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将258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173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将25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创新执行工作举措,依托“总对总”和“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1,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12000余人次;探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处置涉案资产,提高了执行工作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023件,执结5454件,执行到位资金6.74亿元。

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一年来,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改革为统领,狠抓工作机制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2问题,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便捷、透明。

(一)着力推进司法标准化【3】把司法标准化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坚持不懈地定标准、学标准、用标准,有效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确保案件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去年,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5.20%,发改率为0.73%。完善司法标准化体系,制定了司法标准化管理、考评办法以及庭审录音录像、裁判文书检查校对等20余项工作机制,实现对重要审判节点的全面规范。狠抓标准化文件落实,选任司法标准化管理员17名,现场观摩点评庭审18个,随机抽查庭审39个,评查案件220件,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常态开展。加强监督考评工作,从审判流程等9个方面对司法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考评,并被天津高院评为司法标准化达标示范单位。

(二)着力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新形势,不断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迟到的正义”。认真落实电脑自动随机分案、统一结案、审限审批等审判管理机制,深入开展积案清理活动,严把办案程序关。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坚持简案简审、难案精审,依法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努力推进案件当庭裁判,去年,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1.09%,当庭裁判率为34.93%。积极推行速裁机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66件,适用民事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441件,依法简化审判环节,缩短办案周期。去年,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32.35天,平均执行期限为70.46天。

(三)着力落实为民举措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破解“立案难”问题,维护群众诉讼权益。强化诉讼服务,设立导诉台,积极开展诉讼引导、材料收转和法律咨询;设置叫号机、触摸屏,开通天津农商行柜员专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各人民法庭坚持“两便”原则,到村入户巡回审判76次,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就近调处纠纷202件,有效减少了群众讼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院长接待日和日常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共接访群众1670人次;坚持12368语音服务热线专人值守,接听群众电话187个;组织2名信访人由最高法院进行了远程视频接访,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

(四)着力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主动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公开司法信息,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互联网公开各类裁判文书8458篇,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8次,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各类司法信息487篇;规范案件查询码4发放工作,方便当事人动态掌握案件流程信息。加强司法宣传,以“关注物业纠纷”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走基层、“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9次,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弘扬司法民主,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997件,一审陪审率达到100%;扎实开展“监督联络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旁听庭审4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全面推进自身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保障公正廉洁司法

一年来,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打造过硬队伍为核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聚焦不严不实、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突出问题,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确保干警扭住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36次,参训干警1200余人次,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为青年干警指定带教法官,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增强司法实践能力,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组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规范司法礼仪、规范日常言行等活动,制定《关于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因人情关系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切实加强责任倒查、执纪问责和述职述廉,确保干警守住底线,不破红线。

二是优化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成立执行局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大口屯和林亭口分别设立执行组,调整人民法庭职能,不再办理执行案件,使司法职责分工更加科学、明晰。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让优秀法官重新回归审判岗位。去年,院、庭长共办案4933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29.36%,其中院长办案73件,庭长办案4860件,较好地发挥了表率和中坚作用。坚持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依照组织程序,选任副处级干部4名,科级领导干部13名,科级非领导干部20名,35岁以下干警占29.7%,对14名干警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硬件和应用水平,积极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智能法院”。投入资金400万元,将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25个审判法庭全部升级为科技法庭,实现庭审信息、证据自动展示和全程录音录像,提高庭审信息化水平。更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庭审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等办案平台,加强对立案、开庭、宣判、执行等重要节点的网络管控,促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将院机关的监控点位从40个增加到140个,全部更换为高清摄像头,升级安检门和人脸识别系统,实现了安全防范“全覆盖”、无盲区。

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件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司法资源承载能力趋于饱和,办案人员、场所、装备等难以满足审判需要,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215.4件,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人才流失现象日渐严重,进一步加剧了办案压力;二是司法体制面临重大变革,保持人心稳定、工作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现有改革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干警司法作风有待改进,群众观点不牢,服务意识不好,主动意识不强等现象依然存在,“六难三案”现象尚未完全消除。这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站在新起点,面对新挑战,区人民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区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建设京津冀现代化中等城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 执行查控机制:人民法院与金融管理部门及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建立的执行查控工作统一办理机制,旨在实现司法协助工作集约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执行效率和实现资源同享。其中,最高法院与全国20家金融机构共同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天津高院分别与全市5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

2 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3 司法标准化:围绕严格公正司法而制定、发布、实施司法标准,以及对司法标准实施效果进行检验和监督,以统一执法尺度、提升审判质效、树立司法公信的活动过程。

4 案件查询码:审判、执行案件立案时,由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随机生成查询码和密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凭此查询码和密码随时登陆人民法院网上查询平台查询案件流程信息。

责任编辑:宝坻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