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亭口法庭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行手段,依法强制执行两件涉辖区村委会的合同纠纷案件,将共计17万余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稳定。
林亭口镇南清沟村村委会自2006年起,多次租赁村民岳某等人的车辆用于公务,并先后雇用19名村民为其提供劳务。此后,该村村委会一直以打欠条、签公票等方式拖延支付租赁费及劳务费。2013年10月,岳某等村民经多次催要无果,分别起诉要求该村村委会支付租赁费及劳务费合计17万余元。林亭口法庭受理案件后,及时开庭审理,依法做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岳某等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两案涉及村委会且当事人人数较多,被执行人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具有一定的不稳定因素。林亭口法庭积极开展执行工作,一方面向该村村委会主任阐明利害关系,说明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利用联动机制,认真调查线索,多方沟通协调。得知该村正在分包土地的信息后,在该镇农经办的配合下,第一时间对即将划拨给该村的土地、鱼池承包费予以冻结。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依法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