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园地
法槌声声保民生
作者:董海明  发布时间:2014-04-10 17:22:54 打印 字号: | |
  庄严的法庭上,国徽高悬。小小的法槌握在法官手中,便有了千钧之重,一起一落之间,就有一起危害社会的犯罪得到了严惩,一顿一错之际,就有一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每一次敲击,都预示着一件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审判。近几年,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案件大幅度递增,在案多人少的条件下,法官们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精神,认真钻研、精确适用法律,妥善调处了一起又一起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公平正义,促进了经济发展,保护了群众民生。

  我喜欢倾听法槌敲击时发出的清越的“笃笃”声,法槌声中,你能听到人民法院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而付出的努力。

  大钟庄镇某村的20多户村民因为不满村委会的工作,把本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强占抢种达八年之久,历届村委会都没能妥善解决解决这个问题,镇党委政府多次派人协调,收效甚微。大钟庄法庭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在听取了村委会和镇政府有关人员的介绍以及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向后,认真分析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了诉前调解方案。把强占土地的问题和当事村民对村委会工作不满意之处结合起来,一并解决。法官们利用清明节休息日的时间进入村里,对重点户进行走访,倾听他们的意见,并就《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宣传教育,从法律的角度向他们讲解了强占土地的性质和后果,提出了解决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矛盾的一揽子计划,最终促成部分村民与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被强占的土地以合法承包的形式确定下来并补交了承包费用。这一结果形成了示范效应,其他村民纷纷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协议,长达八年之久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实现了村委会与村民的“双赢”。

  我喜欢倾听法槌敲击时发出的清越的“笃笃”声,法槌声中,你能听到人民法院给予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三月份的一天,林亭口法庭接到了八门城镇某村81岁的王老汉和妻子的电话,因为赡养问题要求起诉自己的五个子女。考虑到王老汉夫妻俩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法庭立即派人到王老汉家中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把法庭审判设在了王老汉的家中。在开庭的过程中,两位老人表示以前还能够自理,所以没有要求子女赡养,但是现在生活已不能自理,子女们也不能全天照顾,况且有的子女有二十多年不理会他们了,为了得到更周到的照顾,他们希望进入托老所生活。他们的五个子女都同意赡养两位老人,但因为顾及面子和金钱不同意送两位老人进托老所。法官们结合村委会干部和镇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调解工作,但因为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所以依法作出了判决:两位老人起诉时单独居住,日常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且两人与部分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关系不睦,不同意在子女家轮流居住。两位老人已至耄耋之年,作为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因此支持原告入托老所生活的请求,两人入托老所生活费用由五个子女按比例承担,经过法庭工作,两位老人已经住进了托老所安享晚年。

  我喜欢倾听法槌敲击时发出的清越的“笃笃”声,法槌声中,你能感到人民法院在法律之外为困难群众送出的丝丝暖意。

  原告刘某某和被告李某某是夫妻关系,两人结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后来李某某因患风湿病,行动不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刘某某到史各庄法庭起诉离婚。在开庭审理前,法官们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先后几次到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但是刘某某不同意和好,李某某表示离婚后没有住处和生活保障,如果法庭判决两人离婚就到有关部门上访,李某某的母亲甚至扬言:“谁判决我女儿离婚,就把她送到谁家去!”,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案件开庭审理之后,法官们查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原告刘某某对被告李某某漠不关心,即使不离婚她也得不到救济,实际上这种情况对她更为不利,判决不准离婚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因此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被告予以了照顾,同时还依法判决刘某某给付李某某经济帮助18000元。判决下发后,审理案件的法官积极和残联、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协助李某某办理了残疾证、每月领取残疾补助,妇联还把她确定为困难户,定期给予慰问和经济帮助,并协助她申报低保,为今后的生活解决了实际困难。法律无情,而法官有情,在处理这起案件过程中,法官们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原则,为困难群众奔走呼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契合,让群众感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我喜欢倾听法槌敲击时发出的清越的“笃笃”声,法槌声中,有党和国家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有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更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之重。
责任编辑:宝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