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执行中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以便促使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现将执行风险告知申请人:
1、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风险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或者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均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人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申请的,应承担不予受理执行的风险。
2、申请人不能提供执行线索的执行风险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不能提供其具体去向或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和证据线索的,以及经人民法院调查亦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应承担案件中止执行的风险。
3、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又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或证据线索的,申请人承担案件中止执行或执行不能的风险。
4、该案查询密码:______________
5、查询方式:在天津法院网首页(网址:tjfy.chinacourt.org)“网上查询”板块点击“执行案件流程查询”后,输入查询案号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该案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