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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促履行 “如我在诉”化企忧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3-12-25 15:08:46 打印 字号: | |

公正审判暖民心,锦旗致谢表真意,字里行间透真情。近日,宝坻法院民二庭法官王灿征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办案神速,高效为民八个字,包含着当事人对王法官审判工作的感谢。

据悉,所涉案件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为A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B置业有限公司。此前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公司施工完毕后,B公司尚欠原告5600余万元工程款,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王法官受理此案后,在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细节,分析工程款未付的原因,由于涉案数额较大,如果对工程量、工程款进行司法鉴定,会拉长审理时间,增加企业诉累。本着最大程度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目的,王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对工程财务账户进行核算,促使双方充分交换意见,在多次调解和敦促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两次给付全部欠款,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案结”更要“事了”。虽已结案,但王法官并没有停止对本案的跟踪处理工作。法官考虑到,如果原告公司后续不能及时回款,可能导致其无法在春节前向雇佣民工下发工资,进而可能会衍生大量群体性事件,于是其本着“能动司法、靠前服务”理念,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王法官找到被告,询问工程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被告表示,同意将被保全银行账户内的款项支付给原告。随即王法官不顾严寒,前往多家银行,将第一笔2000余万元工程款扣划到位,并发放给原告,至此,调解书得到顺利履行。

面对当事人的感谢,王法官表示,企业的“需求清单”,也是法院“履职清单”。法官本就是矛盾化解的“最后把关人”,尽最大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护航企业健康成长,就是我们应该做的。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