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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宝坻法院在行动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3-06-06 10:31:51 打印 字号: | |


 世界环境日为6月5日,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也是联合国增强全球环保意识,提升公众对环境问题关注和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今天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的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宝坻法院采取线上和线下多种方式,多措并举开展环境司法宣传活动。

01线下普法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我院在法院西门处等多处电子屏展示宣传标语,营造出人人关心环境、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干警在诉讼服务大厅发放法律宣传册,并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为来院群众讲解一批因偷锯林木树杈而触犯刑法的案例,进而普及相关法律。

在这批乱砍滥伐、偷盗林木的案件中,7被告非法获利1千至2万余元不等,最终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此外,该案例被天津新闻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组采访并播出,实现普法效果最大化。

02增殖放流复生态 司法守护潮白水

为充分延伸刑事审判职能,践行修复因非法捕捞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近日,我院联合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宝坻区农业农村农村委针对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潮白新河增殖放流了草鱼、鲢鱼等鱼苗约2000余尾,并为现场群众此次普及增殖放流的原因、意义,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3征集指尖美景 丰富法院文化

我院征集“六五环境日”主题摄影作品,干警报送的作品或体现美丽风光、生态文明建设,或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瞬间,充分表达对生态环境的守护和憧憬。(详情请看下一条~)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宝坻法院将持续依法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灵活开展各类环境法治宣传活动,为宝坻“生态之区”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