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向,我之所往”
近日
怀着这样一份真挚的为民情怀
大口屯法庭干警不远千里
抵达四川省眉山市寻找当事人
联合当地公安机关
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当事人刘某从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件商品,但是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经过多种手段均未能与卖家达成一致意见,无奈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法官立即联系卖家,但是因路途遥远,信息不通,一直未与卖家取得联系,面对刘某的殷切期盼,法官决定去四川寻找卖家,化解纠纷。
在抵达眉山后,经过多方打听,案件承办团队终于与卖家的家人取得了联系,但是对方却又对法官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不愿意与法官进行见面解决该纠纷。法官在耐心解释无效后,立即联系了所在地苏祠派出所民警,在与民警沟通后,民警热心的提供了相应帮助,并调配一间调解室供法官化解案件,随后法官与卖方人员商议在派出所解决此次纠纷。
最终,在法官耐心解释和沟通下,在苏祠派出所民警的协调帮助下,卖家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与刘某线上沟通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刘某当场也表示案件已经完结,案件他撤诉。这起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网购提醒:
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消费凭证、与经营者的聊天记录、经营者的宣传页面、直播视频等材料,以便事后维权。
在消费的过程中如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循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