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宝坻法院执行局妥善解决一件交通事故纠纷旧案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3-02-08 09:01:37 打印 字号: | |

 

法官,感谢你这几年都没忘了这个案子!

近日,在宝坻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历时2年后,终于以和解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基本案情:

事情还要从2019年8月份的一件交通事故说起……

冯某某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到平宝公路的一个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减速待左转的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小客车前部左侧与电动自行车左后部接触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王某某受伤的后果,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冯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过鉴定,王某某伤情构成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某将冯某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损失。经宝坻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93710元,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896480元,由冯某某赔偿802885.75元。

执行详情

由于冯某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王某某由其女儿张某某作为法定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冯某某与王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约定了履行的计划,王某某撤回执行申请,但因冯某某未履行和解协议,王某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承办法官多方查找,没有发现冯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某也无法提供有效的执行线索,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子结了,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锲而不舍地深入调查和走访,查找财产线索。2月2日清晨,承办法官利用未到元宵节的有利时机,到被执行人冯某某家中开展执行工作,并对冯某某依法进行拘传。返回执行局的路上,承办法官对冯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开展耐心的释法明理工作,冯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也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无法立即履行。承办法官将这一情况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反馈,并开展了多番沟通释法,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最终再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表示将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宝坻法院将持续加强执行工作,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放在第一位,不怕难、耐得烦、不回避、不推诿,让更多真金白银进入老百姓的“钱袋子”,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