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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法庭,在希望的田野上——记涉农案件专业法庭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2-10-26 10:12:06 打印 字号: | |

 

林亭口法庭位于“三辣”“小站稻”特色农业产业腹地,周边八门城镇、黄庄镇、大钟庄镇、王卜庄镇等多个街镇均为传统农业产区,在今年8月,宝坻法院聚焦全区中心工作,紧盯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司法需求,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发展特色、群众司法需求、受理案件情况和硬件设施条件等因素,在林亭口法庭设立了涉农案件专业法庭。通过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全区范围内的涉农案件,实现涉农纠纷类型化集中管辖,类案专办,以更为专业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农业农民司法需求,助力农村产业健康发展。

涉农案件专业法庭设立后,受理的首起案件即是本辖区外的大钟庄镇某村村民诉该村村委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之初这位自大钟庄镇的当事人小张提出了疑问——“我们是大钟庄的,为什么不在所属地法庭审理,而是在林亭口法庭?”后来通过法官实地走访调查、专业精准剖析双方矛盾分歧并释明法律关系,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即圆满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村委会同意赔偿小张所主张的相关经济损失。小张表示,案件顺利调解,不仅让他解开了困扰多年的心结,更难得的是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让他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的农业承包经营方面的法律知识,为今后规范经营大有裨益。

截至目前,林亭口法庭共受理农业承包类合同纠纷30件,越来越多的涉农纠纷当事人在专业化法庭建设中体验到了更为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

设立涉农专业法庭的一大优势就是“集中管辖、调解优先、精准服务”。林亭口法庭作为“基层中的基层”,一直致力于充分发挥身处广大农村地区的多元解纷优势,将更多涉农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在近期审理的原告张某诉史某等四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专业法庭的高效便民作用体现的尤为突出。史某等人在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时,将农药撒到张某种植的稻地内导致受损减产。因牵扯到具体的受损情况,张某向宝坻法院林亭口法庭提请诉讼的同时,申请诉前鉴定。在前期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和史某等四人分别存在受疫情影响或者在外务工无法在工作日到庭接受询问的情况,在各方当事人协商之下,将开庭时间更改为节假日,尽最大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鉴定效率。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