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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法院召开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会议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2-08-22 10:07:46 打印 字号: | |


 

8月19日,宝坻法院组织召开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会议,巩固深化教育整顿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院党组书记、院长于盛乐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继军主持会议,院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典型案件的通报以及天津高院关于对全市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的通报,再次就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和相关内容进行阐释,并结合“三个规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我院下一阶段“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

于盛乐指出,“三个规定”是从外部和内部建立的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起到了积极作用,是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常抓不懈的重大政治任务。他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诱惑,做到如实记录。二要加强分工协作。持续抓牢“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同时将填报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评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推动“三个规定”填报落实落细。三要强化责任落实。院级领导要增强抓制度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记录填报,为分管部门作出表率;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同时要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填报工作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体干警要对自己的填报内容负责,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从源头上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