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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宝坻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4-18 16:24:06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按照区委通知要求,我院拟举办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培训安排

    本次为专题培训为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共1天时间。上午各部门就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内容进行自学,下午邀请专家教授进行集中培训。

  2. 参训人员

    院领导及院全体干警

  3. 集中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

    地点:机关四楼大法庭。

  4. 集中培训内容及主讲人

    主题内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主 讲 人:中央党校博士后,天津市委党校教授,王健。

  5. 有关要求

  6. 参训人员请提前10分钟入场,统一着法服春秋装,佩戴小法徽,系红领带,司法警察按法警总队要求统一着装;

  7. 严守会场秩序,培训期间,严禁玩手机、打瞌睡、交头接耳等;

  8. 各部门内勤将本部门参加本次集中培训人员情况统计表(不参加人员请注明原因)于4月19日下午5:00前通过内网cocall报政治处张玉倩;

    4.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缺席集中培训,如不能参加需向主管院长请假。本次集中培训,我院将对参会情况进行检查,适时通报。

     

    附件:1.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培训课程表

          2.参训人员情况统计表

          3. 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参考材料

     

     

                                     宝坻法院政治处

                                         2019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宝坻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