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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躲避执行?拖欠工资?有限高令在,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发布时间:2019-01-18 17:11:52 打印 字号: | |

执行工作中,总有些人变着法子躲避执行,但是又有什么用呢?在限高令面前,还不是得主动缴纳执行款!近日,宝坻法院执行局就碰到两位“老赖”想法设法躲避执行,最终,在“限高令”面前低下了头。

2018年10月31日,数十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来到宝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天津市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家具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执行法官将家具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和代某传唤至宝坻法院执行局,依法询问情况,并要求周某和代某如实填报公司财产申报表,执行法官看着表上空空的数据,脸上露出了无奈。为确保财产申报表的真实性,执行法官利用查控系统,发现家具公司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电话联系了申请执行人。

执行法官:“您好,我是负责你们案子的执行法官,经我们调查,家具公司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啊。。。”

申请执行人:“不可能,公司不可能没有钱!对了对了,法官,我们以前发工资的时候,都是通过公司会计的个人账户给我们发的。”

得知此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刻带队前往银行,调取了家具公司的流水清单以及该公司会计个人账户的流水清单,这才发现有一笔款项的流转有很大的“猫腻”。原来,周某和代某为了躲避执行,拖欠工资,故意将公司的资产转移到了该公司会计的个人账户上!周某和代某以为利用这种方法就能只手遮天,但是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了惩罚周某和代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将该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员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并依法查封公司会计的个人账户。周某和代某在“限高令”面前,最终将拖欠的工资款主动交到了执行局。

2019年1月16日,10名申请执行人代表向执行法官送来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热情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宝坻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