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关于对“最美女法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8 10:11:55 打印 字号: | |

日前,市高院下发通知津高法明传(201623号,就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点赞最美女法官”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市高级法院通知精神,我院推荐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凤霞参加全市法院“最美女法官”评选活动。现将其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政治处

                            2016年6月7日

 

 

 

 

 

 

 

 

 

张凤霞基本情况

 

张凤霞,女, 1968年2月出生,汉族,天津宝坻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9月毕业于天津静海民政学校,同年分配到宝坻法院工作。2003年6月通过高自考取得法律本科学历,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到法院工作以来,张凤霞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美丽源于坚守  精彩源于奉献

                    

                      ---宝坻区人民法院张凤霞主要事迹

 

张凤霞,女,1968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到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宝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工作中,张凤霞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主题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点亮人心,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00余件,无一信访、投诉,是我院年度结案数量最多的副庭长之一,同时也是我院最受当事人信赖认可的法官之一。由于成绩突出,表现优秀,2005年以来,张凤霞先后4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或受到市院嘉奖,并荣立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次,2005年被评为宝坻区“百佳青年”,2013年荣获宝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坚守职业信念,牢记职责担当

 

信念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张凤霞作为一名始终战斗在民事审判工作最前沿的资深法官,她深深地懂得,要想履行好法官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坚定职业信念,提高综合素质,强化职责担当,公正廉洁司法。只有这样,才能不忘初心,公正裁判,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人间。1988年毕业后分配到法院工作后,为无愧于神圣的司法职业,她努力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着力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和技能方面下功夫,先后参加了高自考法律专业学习和国家司法考试,并顺利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她积极探索,勤奋钻研,精益求精,有多篇调研文章被我院或上级法院采用,并多次在庭审评比、裁判文书制作方面获奖。2006年,她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在全市法院评比中获得二等奖。她任劳任怨,扎实苦干,勇挑重担,甘于奉献,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和假日阅卷、撰写裁判文书,做到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五加二”、“白加黑”、“早中晚”成了她的家常便饭。作为民事审判骨干,她一直承担着本庭疑难复杂、群体性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他承办的七死五伤重大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人数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及涉及百余户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等在本辖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均得到了妥善解决。良好的素养,过硬的作风,出色的业绩,为她赢得了荣誉,也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

张凤霞认为,公正是公信的基础,法律和法官的力量在于公正,只要始终坚守职业信念,严守公正底线,不触纪律红线,公正廉洁司法,就一定能够保持定力,经得起人情干扰,抵得住利益诱惑甚至人身威胁,捍卫法律的尊严,捍卫法官的荣誉。她是这样认为的,更是这样做的。比如,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受害人是外地人,顾虑张凤霞会有地方保护主义,多次表示要送钱物,并允诺结案后重谢,均被张凤霞严词拒绝。判决后,被告自动履行了义务,也彻底消除了受害人的疑虑,受害人对张凤霞乃至对宝坻法院的不良认识也随之改变。再如,一起人事争议案件,一个方当事人为达到个人不合理目的,给张凤霞邮寄信函,“奉劝”张凤霞“勿行害人害己之事”,对她施加心理压力和人身威胁。面对威胁,张凤霞不为所惧,依法公正作出了判决。 

 

情系人民群众,践行根本宗旨

 

张凤霞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她扎根基层,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探索出一套法、理、情相融合的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比如,一起因意外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张凤霞整整三天深入火灾现场,逐个清点损毁产品,确定产品数量、型号,并及时与供货商核对了产品信息及价格,在未经司法评估的情况下即准确估算了财产损失,不仅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缩短了办案期限,而且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额鉴定费用。其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再如,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触电致左眼失明、面部毁容及多处肢体损伤,起诉时治疗尚未结束,但原告执意评残。为使原告能尽快拿到赔款维持后续治疗,她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提前与司法鉴定部门联系,了解原告伤情可能构成的伤残等级,以及后续治疗对评残的影响,并对原被告双方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一次性给付原告残疾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用。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张凤霞亲临现场,亲手将赔偿交给原告,使得一起矛盾尖锐,极易引发信访上访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她常说,法官保持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和作风,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与当事人保持距离,并不等于选择冷漠。办案中,她经常会与当事人多聊几句,看似不经意,却总能拉近距离,打动人心,取得春风化雨的效果。比如,在审理一起涉及家庭矛盾的纠纷中,张凤霞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任,案件审结后,当事人还多次找她谈心,偶有碰面也要向她叨咕叨咕近况,唠唠家常。 

 

着眼审判全局,延伸审判职责

 

张凤霞有着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她注重从本职岗位出发,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改进工作,促进法院工作水平的提升。2011年,张凤霞被派驻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办案中,她发现,由于保险理赔手续繁琐、条件苛刻等原因,致使大量本可以协商解决的简单案件涌入法院,增加了司法成本,加重了当事人负担,便与多家保险公司协调,建议其简化理赔程序,方便法院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其建议,阳光保险公司临近巡回法庭设立了“阳光调解室”,从而大大加快了小额交通事故案件的理赔工作。

她还善于从细微处发现问题,形成思路,提出建议。比如,我院审理的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较多,依据以往一般做法,案件审结后,保险公司会将理赔款支付到本院账户,但其付款票据中只记载付款数额和被保险车辆牌号,且往往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分开支付,经常会出现一个案件多张票据或多个案件一张票据的情形,给办案法官及当事人查询执行款带来很大困难,法官要经常与保险公司沟通、核对赔偿款履行事宜,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张凤霞发现这个问题后,建议原告在立案之初便向法院确认赔偿款支付账户,裁判时要求赔偿义务人直接将款项付至原告确认账户,这既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了便利,也减少了法官工作量,真正实现了“三赢”。现在,这一做法已在我院推行。

张凤霞就是这样一个28年如一日,坚守信念、肯于担当,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善于思考、富于创新,把全部青春和精力奉献给伟大司法事业的女法官,她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不畏难、不畏苦、不畏险,在执着的坚守中展现着美丽,在默默的奉献中焕发着精彩!她是我们心目中最美的女法官,让我们为她点赞!

责任编辑:宝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