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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5-05-07 16:14:07 打印 字号: | |

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宝坻区人民法院院长  戚忠东

 

(2015年4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我国宪法和诉讼法公开审判原则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区人民法院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总要求,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司法公开度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

一、坚持全面公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本着“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司法理念,着眼于提高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努力让群众打一个明白官司。

(一)扎实推进立案公开。加强诉讼服务大厅和立案窗口建设,全面公开各类立案信息。通过悬挂宣传展牌、印发诉讼指南,随案发放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广泛公开审判、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信息。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提供立案指导、联系法官、查询案件、收转材料等服务,为群众参加诉讼提供有效帮助。当事人申请立案的,及时告知案件受理情况;对不予受理的案件,依法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去年,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案件12576件,结案12341件,有效维护当事人诉权

(二)扎实推进审判公开。坚持庭审过程公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去年,依法公开审理各类案件8398件,占审判案件总数的99.2%。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最大限度地允许和保障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参加旁听。积极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视频直播,有效扩大了受众范围。去年9月直播法庭建成以来,共直播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9件9次。坚持庭审程序公开。认真落实合议、回避等制度,积极推进证人、鉴定人出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所有证据均依法公开质证,未经公开质证的证据,不作为裁判认定事实的依据,以程序公开促进审判公正。坚持审判流程公开。实行电脑随机分案,随案告知当事人查询密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凭密码可在互联网平台实时查询合议庭及承办法官情况,送达、开庭、审限变更等重要流程节点等11类审判流程信息。

(三)扎实推进执行公开。深化执行公开,不仅是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强化执行联动、提高执行成效的有效举措。加强执行流程公开。全面建成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将执行案件各阶段各环节的18类信息全部纳入查询范围,方便当事人上网查询执行案件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加强执行威慑。充分发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截止目前,我院已公开案件被执行人2万余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96人。通过深化执行公开,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开展。去年,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842件,执行完毕3017件,完毕率达80.9%,执行到位资金3.18亿元。

(四)扎实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一是制定《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努力做到“应上尽上”。二是对上网裁判文书中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技术处理,妥善处理好保障公众知情权与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三是切实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在裁判文书中充分阐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并附录相关法律条文,深入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去年,区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各类裁判文书5086篇,上网量和上网率均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名。

二、坚持深度公开,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整合司法资源,创新公开载体,切实把司法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努力使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

(一)深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坚持融服务于公开,积极构建“网、电、人、窗”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全面周到的诉讼服务。在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置诉讼服务版块,提供实时查询开庭公告、诉讼风险、案件流程以及远程立案、在线信访等服务。开通12368电话语音服务热线(提供法院联系电话及地址、诉讼指南、案件管辖、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语音查询服务),并指派专人值守(提供诉讼服务、申诉信访、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人工语音服务)。加强信访窗口服务,规范信访接待办理流程,开展远程视频接访、网上接访等服务,为群众解决涉法问题提供便利。去年以来,区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1人次,网上接访5人次,通过12368语音热线为群众提供服务134次,院长接访群众210人次。比如,我们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对长期信访的当事人王某进行了远程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深化自有媒体建设。主动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着力打造自有媒体,通过建立互联网门户网站、开通法院官方微博、设立触摸式电子查询平台、入驻人民日报 “政务发布厅”等多种措施,拓展司法公开新途径,重点对法院概况、工作流程、部门职能等法院基本信息和重要活动、工作报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等信息进行公开,有效增强信息的及时性与互动性。去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已公布各类审务信息近300篇,网站访问量3.3万余人次;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400余篇,粉丝数量近26万人。

(三)深化信息化和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司法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升级三级专网、改建科技法庭、新建网络视频直播法庭,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去年以来,全程录制庭审视频278个。加强司法信息录入工作,将有关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司法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是司法公开的重要阵地,去年,区人民法院对设施陈旧的四个人民法庭进行了统一设计、改造,对新建的两个人民法庭进行了功能升级,并在林亭口法庭专门建有一个科技法庭,可与市高院监控中心远程连接,提高了司法公开的硬件水平。

三、坚持主动公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公开树公信,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信息,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信赖司法,赢得社会对司法的理解和认同。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适时邀请他们观摩庭审,参加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去年,我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进自身工作科学发展的做法得到了市高院的肯定。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选人民陪审员62名,目前,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103名;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参审率,近两年,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都在1000件左右,一审陪审率近100%。与此同时,通过设立院长信箱、随案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等方式,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参与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巡回审判作为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与各街镇“一站三中心”及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化解矛盾、普法释法。去年,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30余次,收到了良好效果。落实“两员三长一助理”制度,选派青年干警担任法律宣讲员、调解指导员,兼任法治村长、法治厂长、法治校长和村级事务助理,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促进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主动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综治、禁毒、预防职务犯罪、青少年权益保护等专项宣传。去年,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共走访街镇、园区、企业30多个,提出司法建议4条,开展法律宣传、法律讲座15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

(三)主动加强对外宣传。组织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增进他们对司法的了解与认同。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媒体宣传法院先进典型、重点案件和工作动态,着力扩大影响力。组织开展媒体记者走基层活动,邀请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今晚报、每日新报等媒体记者走进林亭口、大钟庄等人民法庭,集中采访执法办案情况。去年,区法院共参与制作电视节目6期,在今晚报、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以及人民网、中国法院网、天津法院网等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50余篇,就被告人娄某敲诈劝宝超市案、校园伤害问题等制作的专题节目引起了较大反响。

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为执法办案注入了强大动力,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平稳,审判质效指标逐年向好。去年,一审案件改发率仅0.12%,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信访投诉率、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重要指标均名列前茅。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司法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面临很多困难。一是有些干警对司法公开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对司法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片面强调保守审判秘密和保护个人隐私,片面强调客观因素和实际困难,对司法公开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是法院内设机构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司法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科技法庭、网络服务器需要增量升级,自有媒体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与群众的互动性有待加强;四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办案压力过大,不仅影响了司法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司法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努力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扎实推进阳光司法工程,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今后,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全面深入公开各类司法信息,切实保障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加强自有媒体建设,推行新闻发布会、远程诉讼服务、网络公开拍卖、开通法院官方微信等新举措,提高司法公开的服务性、及时性和互动性;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司法公开行为,着力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重点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工作常态长效开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网络服务器,将所有审判法庭全部改建为科技法庭,推进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为司法公开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科技支撑。通过坚持不懈抓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为打造“桥头堡、重要支点”,建设法治宝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宝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